关于组织体质测试不及格学生补测的通知
作者:小编 | 发布时间: 2024-12-22 | 次浏览
根据教育部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规定:“学生测试成绩总分不及格,准予补测一次,补测仍不及格,则年度成绩评定为不及格;经体育工作部研究,定于
不及格学生选择自己可提高的项目(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体前屈、仰卧起坐、50米跑)
(1)补测是自愿的行为,建议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务必参加补测(毕业标准见附件4)
(2)请参加补测的同学携带一卡通、身份证(身份证丢失可带学生证)按时参加测试,必须携带证件,否则不予参加测试。
(3)学生须穿着运动服、运动鞋参加测试。如有疾病(例如: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)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,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,应立即停止测试,并告知测试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。
(4)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冒名顶替者,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,上报教务处,按《衢州学院学籍管理》有关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处理。关于作弊的认定,可参照体质测试流程与作弊认定办法(附件5)
(5)凡因病、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,请申请体质测试免测,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(盖章有效)、病历复印件。(申请方式见附件6)